福爾摩斯是對的——最新研究表明,透過他人的眼睛看事物,需要的不僅僅是一顆熱心腸,還要有超然的心態。

威廉·鮑威爾和約翰·巴裡摩爾在1922年的默片《夏洛克·福爾摩斯》中.

 

聽 到夏洛克·福爾摩斯這個名字,你的第一反應是什麼?獵鹿帽、煙斗、或小提琴,也可能是大霧籠罩的倫敦街道上的疑案。但一般不會想到他寬闊、熱忱的胸懷和慷 慨的氣度。或許你會認為他冷漠無情——這種人會對他正在熱戀中的好友說,愛是「一種情緒化的東西,理智是我所認為的最最重要的東西,任何情緒化的東西都與 之相牴觸。」或許你會受最新的一些改編版本的影響,它們甚至把福爾摩斯稱作「變態」。

他一定不是那種善解人意的人?又或者是?

讓我們囉嗦兩句阿瑟·柯南道爾的《白額馬》,它講得是在一次賽馬大賽的前幾天,一匹優秀的賽馬突然失蹤,而它的訓練師殞命的故事。運氣不佳的警察束 手無策,無奈請來福爾摩斯挽回局面。他的確做到了——他從訓練師和失蹤賽馬的雙重角度上解決了難題。福爾摩斯推斷這匹馬「喜好社交」。由於訓練師也不在 場,它可能被牽著去了最近的鎮子,根據這一猜測,福爾摩斯找到了馬的足跡,並告訴華生引導他到那裡的智力所在,「看看想像力的價值吧……我們想像出可能已 經發生的事情,並以此為假設,來證明我們是正確的。」

福爾摩斯用他跨越式的想像力,不僅進入了另一個人的思想,還進入了動物的思想。觀點採擇,即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問題,是移情的中心要素之一,福爾摩斯將這一方法昇華成為了一門藝術。

每當想到移情,它通常會喚起我們內心的溫情和舒適,會感覺到一種內在的情感現象。但我們關於移情的觀點或許是錯誤的。或許,在福爾摩斯所運用的「想 像力的價值」和純粹的感同身受中,移情所體現的作用是一樣大的。或許,那位冷漠的理性主義者,夏洛克·福爾摩斯,會幫助我們重新思考我們對於移情的定義和 作用的先入之見。

儘管關於移情的科學著作比較艱澀,但最近,一支來自哈佛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包括了賈米爾·扎吉和凱文·奧什納的研究小組,在《自然神經科學》雜誌 上發表了一篇文章,將這一現象凝練為三個中心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經驗共享」,或者說是像體會自身情感一樣去感受他人的情感——他們恐懼你也恐懼,他們快 樂你也快樂,諸如此類。第二個階段是「心靈感應」,或者說是有意識的思考這些情感的狀態和來源,並設法理解它們。第三個階段是「親社會關注」,或稱積極行 動——比如,希望幫助處於痛苦中的人。然而,要體會移情,你並不需要三個階段全部都經歷。相反,你可以將它們看做是移情連續體的三個點:首先,你感受;然 後你感受並理解;最後,你感受,理解,並在理解驅使下做出行動。看起來,伴隨所有階段的決定性因素是「感覺」。

「情感素質是情緒推理的大敵,我向你保證,我所知道的最迷人的女人,曾經毒死了三個孩子。」

「移情」的概念歷史久遠——在古希臘語中,「sympatheia」的字面意思是「受苦」——,但「移情」是最近才開始廣泛使用的。直 到1909年,「sympathy」一詞,才由英國認知心理學家愛德華·鐵欽納創造出來。「我不僅可以看到莊重、謙虛、榮耀、謙恭和莊嚴,」他寫道,「我 同樣可以用情感的力量去感受或者表現它們。如果我們可以將Einfühlung譯為empathy,那麼我想,這可以作為一個簡單的例子。」對於鐵欽納來說,移情就是一種進入他人情感狀態的「感情進入」。

很快,這一術語就被心理治療領域的心理學家所使用,比如美國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羅傑斯是人本主義心理學的創始人,在他1951年的作品《患者中心治療》中,他認為治療專家應當「活在他人的態度中」。儘管這一術語迅速的傳播開來——心理分析學家斯坦利·奧利尼克1984年把這一術語稱為「時髦詞彙」——,在很長的一段時間裡,它的定義和目的都相對模糊和不固定。

1986年,心理學家勞倫·魏思普試圖系統的將移情的概念固定下來。「當然,」她寫道,「重要的是,一個人為什麼、在什麼情況下、以及為誰所打動, 並產生同情和共鳴。」儘管她致力於從新的、客觀的角度看待移情這一概念,但她的定義從一開始就是建立在一種情感、一種衝動的基礎之上:我們在恰當的條件 下、被恰當的人所打動。我們可能不會被打動,相反,我們可能會選擇在沒有相關的情感推動下,為另一個人的利益而著想,這種可能性則沒有被考慮到。

但這一定正確嗎?能夠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問題是移情的基礎。移情讓我們能夠「設身處地」,透過別人的眼睛看世界等等,諸如此類的陳詞濫調不勝枚舉。雖 然觀點採擇似乎與情感的東西緊密相連——設身處地感受別人的痛苦、透過別人的眼睛體會他們的感受——,卻它並不需要如此。最新研究表明,有時我們感情太過 投入,實際上會扼殺我們移情的能力。

想像一下,一個能夠深刻洞察別人的內心,然而又完全不表現任何感情的人,看起來是什麼樣子呢?我想,他可能就像是我們之前所提到的那位冷漠典範—— 小說世界裡最偉大的偵探,福爾摩斯。福爾摩斯冷靜且善於推理。他有著超然的心態。當華生評價某個女子迷人且聖潔時,福爾摩斯解釋說,「首要的是,不要讓個 人的品質誤導你的判斷。」他還解釋了在進行推斷時,拋開個人感情的重要性:「對我來說,客戶僅僅是一個個體,一道難題中的一項因素。情感素質是情緒推理的 大敵。我向你保證,我所知道的最迷人的女人,死於絞刑,她為了騙取保險金,曾經毒死了三個孩子,而我所認識的最令人厭惡的人,是個慈善家,他曾經花了25萬英鎊來救濟倫敦的窮人。」

福爾摩斯似乎根本就不是人,他就是一台解決問題的機器。但他還有著非同一般的創造性思維。他拒絕停留在事實的表面。他展開多種可能性,繪出各種路 線,展示出多種選擇性事實,從而找到正確的答案。他是死板、線性和簡單推理的反義詞。如果福爾摩斯也使用這些推理方式,那他就比萊斯特雷德巡官或格雷格森 偵探高明不了多少——這些蘇格蘭場的無能之輩只會用線性思維辦案,缺乏福爾摩斯式的思維火花和想像力。

在清潔自己的移情能力的過程中,福爾摩斯實際上令它變得更強大:一個有著邏輯性的結局,而不是輕浮的衝動。

事實上,福爾摩斯的成功來源於他非線性的思考能力和天才的想像力,以及他處理假設和現實的能力。回想一下柯南·道爾的最後一部福爾摩斯小說,1915 年的《恐怖谷》,在這部小說中,被福爾摩斯親切的稱呼為麥克的麥克唐納巡官,被一些表面現象所誤導——尋找丟失的自行車、搜尋旅館和車站等,他做的基本上 都是一名精力充沛的偵探所應該做的,但卻將案情搞的一團糟。而福爾摩斯卻要求在犯罪現場的房間裡過上一夜。為什麼?在案發現場的氣氛中沉思,有助於福爾摩 斯站在罪犯的角度觀察和思考。想像力是他推理能力的核心所在。

所以,福爾摩斯所擅長的,正是使移情成為可能的東西——站在他人的角度看問題。他能夠完全的理解某個人的內心,然後從內心進行思考,接著展現出親社會關注。的確,他是這方面的大師。在1892 年的《單身貴族》的結尾,是福爾摩斯而不是華生,更好的理解了那位單身漢的動機。華生揶揄說「他的行為確實不怎麼光彩」。福爾摩斯報以一笑:「啊,華生, 假如是你好不容易才將老婆追到手並娶回家,卻突然落得個人才兩空,你同樣也會幹出些不光彩的事兒來。我想我們應當寬容地來評判聖西蒙勛爵,謝天謝地,這種 事不太能會發生在我們身上。」

無疑,福爾摩斯會說,情感以及熱情的缺乏,使得他得以不受偏見的左右。最新的研究支持了他的觀點。大多數人從根深蒂固的自我中心出發:我們用想當然 的觀點理解我們所看到的事物,並試圖讓周圍的人也接受這些觀點。但我們並不擅長這樣做。分別來自芝加哥大學和康奈爾大學的心理學家尼古拉斯·愛普雷和托馬 斯·季洛維奇,對這一理論,即以自我為中心的錨定和調整,進行了廣泛的研究。即便我們清楚某人的背景與我們不同,即便我們清楚應當避免想當然的以為自己可 以理解他們的處境,在對他們做出判斷時,我們仍然擺脫不了自己的先入之見。我們在認知上越侷限(思考的越多),在調整自我觀點以適應他人世界觀時,就會越 糟糕。季洛維奇將這一現象描述為「滿意足夠」。我們針對他人的視角,對自己的觀點進行一定的調整,但這個調整不會太大。我們「滿足」於僅僅的「足夠」。我 們的神經網絡可能會映射出別人的痛苦,但主要是因為我們擔心如果換成自己會是什麼感覺。

福爾摩斯不會這樣。因為他竭力抑制自己對他人的初始情感反應,他進行調整時就會更徹底,就會更有能力從替代性的視角去想像現實。意想不到的是,最後他變成了一個不那麼自我的人,對於他人任何時刻的思想和經歷,他有著更加精確的反映。

想一下吧,福爾摩斯對他人的性格、怪念頭、動機和內心的洞察是多麼的精準啊。他竭力追求每一條線索的清晰度和開放度。在他關於觀察的著作中,他寫 道,「一個人的指甲、袖子、靴子、褲子的膝蓋、食指和拇指上的老繭、表情、襯衫袖口等,通過其中的每一樣都可以輕易的揭示出一個人的職業。」當我們試圖理 解他人時,我們會覺得這些細緻末節無足輕重——當情感、感情和生命危在旦夕之際,為什麼還要在乎那些小問題?——,但如果忽視這些細枝末節,我們就會喪失 至關重要的線索。我們會遺漏掉顯示差異的信號,正是這些差異使得我們能夠設身處地的體會我們不願屈尊細察的他人的經歷。我們失掉了未來創造性思維的原材 料。當我們這樣做時,我們移情的是多一些呢,還是少一些?似乎移情絕不僅僅是一股油然而生的同情感,用這種同情感來考量他人的內心世界,或許完全不可靠。

西蒙·拜倫-科恩是牛津大學發展精神病理學教授,以自閉症方面的研究著稱,他將移情分為兩個要素。一是情感共鳴,是情感部分。二是認知 移情,或稱換位思考的能力。以有效的心理理論為基礎,認知移情與情感形成了重要的平衡。但這兩者是密不可分的嗎?我們能否想像毫無感情、純粹的認知移情?

這個問題並不新鮮。心理學家埃茲拉·斯塔特蘭和羅伯特·杜恩在1963年對移情和出生順序的研究中,將移情的「邏輯」和「情感」部分與 其他的相似和不相似部分區分開來。他們將前者理解為認知性觀點採擇的運用,而將後者看做是非理性情緒感染的實例。更晚些時候,拜倫-科恩描述了那些患有自 閉症譜系障礙的人可能無法進行正常理解和思維,然而一旦他人的情感狀態展現給他們時,他們中的一些人完全有能力移情——這似乎標誌著這兩個要素在一定程度 上是相互獨立的。

移情與創造性有著重要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共性:具有創造性與移情能力一樣,都需要我們超越自身觀點的拘泥。

生理學研究似乎同樣支持這一點。來自海法大學的一支生理學家小組發現,患有腹內側前額葉損傷的病人,在認知移情和心理理論方面——這是移情的認知部 分——表現出了持續的選擇性缺失,而他們的情感共鳴和情感認知能力則完好無損。相反,那些患有大腦額下回損傷的病人在情感共鳴和情感認知方面則極為缺乏 ——但他們的認知移情與健康對照能力則不分高下。那麼,這兩組人群是以各自的方式移情——一組是情感式的,一組是認知式——的嗎?

對於我們大多數人來說,移情的認知和情感方面不太可能一點關係沒有。福爾摩斯也確實不是這樣的:柯南·道爾很快就展示給我們,他的英雄有自己方式的 同情心,但這些同情心得到了很好的控制,甚至被隱藏起來。他非常樂意為一名好意的罪犯掩蓋罪行,說:「我寧願玩弄英國法律,也不願玩弄自己的良心。」而他 與華生的友情使得他的鐵面偶爾也會出現鬆動。「有沒有受傷,華生?看在上帝的份上,快說你沒有受傷!」在1924年的《三個加里德布》中,華生遭遇槍擊,福爾摩斯有著難得感情宣洩。

感情在福爾摩斯的移情微積分中並沒有完全缺失,但它們不允許支配行動。相反,只有在他的認知可以支持情感支出的情況下,福爾摩斯才會採取行動。如果 不呢?那情感就會被拋開。對福爾摩斯來說,關乎的不是感情,而是觀點採擇,假定式的脫離自我,然後進入可能性的世界,那裡是想像力和理智的源泉。簡言之, 重要的是你自身思維的創造性脫離——不管脫離背後的動機是什麼。在清潔自己的移情能力的過程中,福爾摩斯實際上令它變得更強大:一個有著邏輯性的結局,而 不是輕浮的衝動。正如華生所評價的:「靈敏儀器上的一粒沙,或著他自己的高功率鏡頭上一條裂縫,不會比表現出強烈的感情更令人困擾了。」

說到移情,心理學家們,比如來自於堪薩斯大學的社會心理學教授丹尼爾·拜森,和埃默裡大學研究靈長類動物行為的佛蘭斯·德·瓦爾教授,援引它的進化 價值來證明,移情是社會性動物——不管是人類或是其他動物——的一項技能。所謂的鏡像神經元——當我們觀察別人的動作和行為時,大腦中進行模擬激勵的運動 神經——似乎將我們指向了移情的進化根源。我們不單單是模仿別人的行為,這種模仿還有助於社交的流暢進行,有助於我們相互幫助,有助於克服種種障礙,如果 我們沒有強烈的親社會傾向,這些障礙將阻礙社會的發展。

這些都能說得通。但移情更為冷靜的另一部分——認知移情,是否同樣適用進化論?從不同的層次來透過另一雙眼睛看世界,來設身處地的體驗別人的經歷, 這種能力為那些想像力和理智的技藝提供了訓練場地,使得福爾摩斯們能夠偵破幾乎任何案件,使得愛因斯坦們可以想像出我們從未經歷過的現實(遵守一個我們從 未想到過的法則),使得畢加索們可以創作出不同於以往任何藝術概念的藝術作品。

我們在認知上能夠取得一個飛躍。它始於自我中心和「我」的世界,止於另一個中心和「你」的世界。將移情中的情感部分去除掉——讓我們把它稱作「清潔 移情」——你就擁有了孕育邏輯性推理和創造性思維的溫床。移情與創造性有著重要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共性:具有創造性與移情能力一樣,都需要我們超越自身觀 點的拘泥。我們必須透過事物的表面看到它們的可能性。這種能力的價值在於,它遠遠的超越了這樣一個簡單事實:當我們看到別人受苦時,我們內心就會產生共 鳴,或者當我們憐憫別人時,我們會被迫出手相助,不管這個人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

清潔移情或許並沒有清潔到,從一項情感能力擴大為創造力和解決問題的基本要素的程度。移情中的情感要素本身就有侷限性。它具有選擇性,並且常常懷有 偏見——我們通常會對那些我們熟悉和看上去喜歡我們的人發生移情,或僅僅是因為我們有多餘的情感空間。當獨立於背景和情感宣洩之外時,以認知的形式出現的 移情可以變得非常強大和有創造力。

是的,你可以說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個冷血動物。但是,就你本人來說,當說到給予公平權利,說到真正需要幫助時能夠得到幫助,說到別人為了你盡力的做 分外之事,而不管你是誰、做過什麼的時候,你又會喜歡誰呢?就我本人來說,我會選擇沉著冷靜的福爾摩斯,他瞭解人類情感的侷限性,他在他「綿薄之力所允 許」的情況下,努力謀求「代表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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